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就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文献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等,在局部地区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文献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和《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这些重要实践和思想理论成果,对新中国国家制度、宪法制度的创建和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宪法性文献,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伟大历史变革,确立了新型国家制度和宪法制度的基本架构、根本原则和活动准则,为新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的需要,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1982年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原则和规则,都源于1954年宪法和1949年共同纲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它们的继承、完善和发展。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五次宪法修改,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和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就是宪法。只有紧密结合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史和辉煌成就,才能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政治基础、社会条件、制度原理、重大原则和实践内涵。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推动宪法制度实践创新和与时俱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新经验。
一是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实施。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也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方式。例如,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既以宪法为立法依据,又将宪法有关所有权、财产权、继承权、平等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婚姻家庭等规定通过立法予以实施。
二是通过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实施宪法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实现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是我国宪法的重要使命。新时代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是宪法原则、宪法要求、宪法精神的充分彰显,同时也是宪法得到有效实施的生动体现。
三是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四是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作出相关决定,2018年进行修订并在修宪时写入宪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誓词,集中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对祖国对人民应有的忠诚、担当和庄严承诺,具有重要教育和激励意义。
五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宪法中有一些规定具有直接实施、直接适用的性质。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了特赦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2019年先后两次依据宪法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实施特赦的决定,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六是根据宪法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例如,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对以前未曾遇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处理拉票贿选案,保证有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常运行和履职。
七是通过宪法修正案。201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八是运用宪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例如,2018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过程中,对如何理解和把握“英雄烈士”的含义有不同意见,有关法制工作机构根据宪法序言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的精神提出研究意见,后来取得广泛共识。
九是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相关职责中注重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如制定监察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等决定时,有关方面都进行了合宪性审查,遵循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作出适当处理。
十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例如,2018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有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适时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的意见。又如,202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有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提出了处理意见。上述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十一是创制性运用宪法制度和宪法规定应对治国理政中遇到的重大风险挑战。例如,2020年和2021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这些都是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也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作出的具有重要宪制意义的新制度安排,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
十二是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研究意见。例如,2019年,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过程中,开展立法合宪性问题研究,认为宪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含义已发生演进和延伸,并已成为普遍适用的法治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是宪法有效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又如,2021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过程中,开展修法合宪性问题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修正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中提出,我国宪法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体现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指向性与方向性相统一,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可以涵盖不同时期实行的生育政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新生育政策,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宪法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
——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要原则,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更好发挥宪法作用的任务要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把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总结我国宪法实践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宪法性惯例、宪制性做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时代性。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党和国家各机关各组织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积极履行宪法职责。坚持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相统一,按照宪法的规定做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不断对法律体系建设提出新需求,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加以完善。”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和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有效实施。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自觉履行宪法使命,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一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二是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采取务实管用方式方法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说明有关情况,提出研究意见,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三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规规章、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实施、如何适用的,都应当事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确保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四是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所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军队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关机关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合宪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或者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五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四)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共同确定、共同实施,是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本质特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巩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坚持行政主导,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沈春耀)
承接过往余韵 拓展崭新波段——2022年散文创作综述******
作者:王兆胜
每年的散文作品既开相同、相似的花,也有与以往不同的花蕊,带着清晨圆润的露珠,一同滚入历史的记忆。
2022年度的散文作品,既承接了过往的余韵,又拓展了崭新的波段,在深度、高度、境界上都有所提升。
以精神提振散文品质
2022年的散文作品,在胸襟气度、精神品质特别是光泽、气息上有些与以往不同。它们大气、新鲜、有力,由一己的小我进入更广阔的天地,书写人间正道与万众人心。这相比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散文追求片面的“个人化”写作,无疑是一次跨越。
韩小蕙的《我的老师们》题目普通,但她笔下的老师却出人意料,除了有她敬佩的学者、文人,还有天安门的志愿者、小区的垃圾整理员、快递小哥。季羡林宁愿打雨伞承接楼上厕所的漏水,也不去找楼上邻居,怕给邻居添麻烦;作家凌力不让人报道她,也不愿将她的小说拍成电视剧,只为了伤口的纯粹性。于是,作者以这些品德为“师”。但此文最闪亮的还是那些平凡的老师:为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盛典忙碌的志愿者的奉献精神;清洁垃圾桶的保洁员大姐,每天应对恶臭,一直站着工作,下班了还要到商场继续工作,然而她一身整洁、从不懈怠、精神饱满、心态快乐。文章充盈着正气,洋溢着朝气,饱含着感恩,有一种朝阳般的明丽壮阔,读之让人感慨不已。
李一鸣的《一个人的创业史》与梅洁的《奋斗者的精彩人生》可以对读。它们都写小人物,都写底层人的奋斗。李一鸣笔下的是一位农民,他不断打工,“创业”成为其目标,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不过,他从不气馁,收拾好心情再来。这篇文章的深度在于,有一种创业精神在中国普通农民身上如野生植物般蓬勃生长,不可抑止。梅洁写的是一位工人,他从不包分配的中专毕业后,进企业打工,喂猪、洗红薯、做粉条的工作夜以继日。然而,他不屈从于命运,坚持读书写诗,用了23年拿到各种各样的资格证书,最后成为高级记者,并在城里安居下来,有了自己的万册图书。这是一个靠读书、写诗走出困局的故事,主人公百折不挠的精神充满感召力。
王开岭的《静止的春天》写新冠疫情下的生活。扰乱了人们的生活,但文章并不悲观绝望,而是以心灵的阳光和美好的期许对待生活。可以说,越是在困境中,生命越要坚韧充实。从容不迫、优雅开明、诗意盎然的叙事与笔调,也使此文如春花般盛开。
除此之外,郭文斌的《大年本身是余庆》、李登建的《最后的乡贤》、辛茜的《遇见黎明,万物从容》等都是此类散文。精神的光芒不仅从人的身上升起,也在时间的地平线上照耀万事万物。从中读者能够听到时代的心跳,以及带有美好感受的生命的歌吟。
穿越历史回声的现实观照
历史回忆一直是文学特别是散文的母题。2022年的散文作品在此有所开拓与创新。其主要特点在于,对于历史有了新解,特别是赋予其现代内涵,也有了某些文化意义上的思考。
穆涛的《黄帝给我们带来的》《〈尚书〉与〈诗经〉的一场风云际会》《旧文献里的种子,以及优质土壤》《季节里的中国原理》《中国历史的学名叫春秋》等散文,是一个关于历史回望与现代思考的集束。这些资料性很强、考证细密、用功甚为专精的文章是学者型作家的标志,但最有价值的还是其中的中国文化自信,以及由此延展的中国古代制度、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如穆涛所说:“修身养性是内装修,但内装修妥帖了,还要有所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如果一辈子碌碌无为,应该是最大的憾事。”“一个人做好内装修,安顿妥当了自己和家人,之后去做一番治国安邦的大事业,但最高的理想状态不是傲视群雄,一览众山小,而是与天下人和谐相处,共筑大同世界。”这是现代人从历史中咀嚼出的生命智慧。
李登建的《台子的光芒》写的是清光绪十八年在山东齐东县为防御黄洪建立的一个台子。文章入口小,但有历史纵深感,对于人事物的描写精雕细琢,营造了历史性、在场感、现实性。这是人与自然、历史、现实、自我的搏斗与和解,也是对人生、人性、生命的深刻解读。文末,作者写到带着“我”去寻访台子的王大生先生,红红的眼窝里汪着泪水,长啸一声:“我的老台子,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火烧了……”台子在岁月中沉寂,其光芒暗淡到只剩下一个火烧店,这仿佛在向世人发问,也是提出了一个需要解答的文化问题。
王月鹏的《海水与火焰》《在半岛》《海里的根》《石帆》都与大海有关,是关于海与海岛生活的感悟与升华。其中,有渔民的下海捕捞史,有海的历史文化文明碎片,也有渔民的家史、村史,都反映了海洋文化文明的现代折光。作者还从海边的奇人逸事中看到了生命底色。如海边有块石头被称为山,因露出地面的部分很少,却挖不到底,于是,作者说:“这座最矮的山,与那些孤独的岛,有着相仿的境遇。”“那些被隐匿的部分,才是真正让人尊重的存在。”
历史文化散文在2022年增加了深度,也拓展了时空感,使历史与人生智慧得以凸显。这在南帆的《二十九座滕王阁》、冯秋子的《寂静之声》、彭程的《南漳的前世今生》等作品中都有表现。历史的身影虽然斑驳,但用现代的眼光依然能看到它的余晖,以及传达出来的那种难以言传的隐喻与符码。
情到深处的感动与遐思
散文是自我抒情的最好方式。只是与诗歌比,散文更真实可靠,也具有平衡感,特别是容易将内心深处的情感挖掘出来,或是让它自然而然流淌出来。2022年散文作品的抒情性令人读来别有滋味。
王尧的《书桌上的字词句》写到父母亲情,写到自己与家庭的关系,也写到自己求学、教学、写作的心境。难得的是情深似海,却用平淡的叙事表达,在淡淡的诗意中透出人生的寂寞,也包含了某些对生活的理解与智慧。读王尧的散文随笔,内心会悄然被他的文字、情绪、思想与心语打湿,并升华起有关古往今来的思绪。作者说:“现在,我在老屋的东房,面对着书桌,把抽屉里的东西装进一只包里。阳光下的灰尘柔弱地飘浮,我在恍惚中,回到青年,回到少年。父亲没有写过一本书,但我觉得这张书桌上叠满了父亲的字词句。这些字词句散落到我的稿纸上,慢慢生长发育,我写《民谣》,就是写村庄的字词句。”这样的文字像打开一把古旧的扇子,在生命的铺展中,所有情愫都像长了翅膀一样,飘然而至。
徐可的《启功夫子逸事状》《仁者启功》是专写启功先生的。文章立足于启功的学问人生、书画艺术来谈其品格境界。其间的崇尚、喜爱、相知、相与之情溢于言表。作者从清、正、秀、雅、劲、润六个方面来品味启功的书法,也是对其人品的高度概括。“读先生法书,如对清风明月,如临一泓清水,令人神清气爽,尘杂俱灭。”文章还记取了作者与启功先生的交往,“更有幸与先生相交十数年,与先生‘情逾祖孙’”。写启功的文章甚多,但像徐可这样建立在信、爱、知、明、悦的基础上,又能有所领悟和幻化的散文作品,并不多见。
张清华的《郑敏先生二三事》是写老诗人郑敏的。张清华在文章中尽管只写了与郑敏交往的几件小事,但用情专深、感觉敏锐、诗心飘扬,一下子将书写人物的人生、生命、诗歌带入了纯净境地。从郑敏赞美张清华的声韵并想教授他和声,到老年郑敏在一次聚会上反复问了十多次张清华“你叫什么名字”,再到郑敏去世后告别仪式的落寞,这几个都是耐人寻味的细节,还有结尾张清华送别郑敏的一首诗,都将作者的情怀打开,在天地间起舞,形成一种带磁性的场的魔力。
张鸿的《梦境里的父亲》起于平淡,叙述平凡,但情真意长。对于女儿来说,父亲很少褒贬她,也不像对哥哥那样抱有更多期望,这反倒有助于她成长。通过陪父亲住院看病,特别是父亲临终时流下的一滴泪,让女儿魂断梦里,有了与父亲难以分舍的细节。这种通过普通平淡的父女关系所展示的深情,很见艺术功力。
当下写人纪事的散文很多,但真正有情、有深情又能以一种艺术形式表达出来,并非易事!而2022年的散文创作在这方面有不少收获。
草木世界折射天地之道
散文写人相对容易,写好万事万物则相当困难。这是因为作家较少有耐心观察物性,也很难真正从物性角度写物,并由此生成哲学意义的天地之道。2022年散文创作在此有所推进。
彭程的《金海湖的来去》《远处的风声》《枯叶的预约卡》是写景之作。由于作者由人入物,由动变静,由外观到内视,可以心态泰然、一平如镜、细如发丝地体验物性、情境与心境。作品写道:“大自然里各个物种的存在都有自己的理由,都是生物链条中的一个不可缺失的环节。这些无人过问的果实,实际上也加入了大自然生灭成毁的无限循环,那些挂在枯枝上的,会成为漫长冬日中飞鸟的食物,那些坠落泥土中腐烂的,则会给土壤增加养料。”从“物”的角度形成哲思,会得出与人不同的看法。
杨献平的《沙漠的细水微光》对于沙漠有独特的观察理解。通过广漠细沙那神一样的存在,作者说:“人事总是在不断地消亡和新生,过去的事物,在时间之中变成了后人的某种发现,这种现象,其实充满了悖论。可世界原本就是这个样子,总是在缔造,也总是在扬弃。唯有这沙漠,它只会不断地扩大,而不会从整体上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沙漠之眼观人,人的不确定性及其渺小是显而易见的。
王剑冰的《盐》,虽然写的是盐的历史,但透过盐似乎有了对生活的新解。因此,他才能“站在盐井前,说是往下看,实际上满含仰望之情”,并产生这样的思考:“出卤的一刻,千万朵白浪从细长的竹筒中迸出,像一群躲藏万年的活物四下里奔突,一会儿便又变成本色的汁液。食盐晶纯,容不下杂质,它最初的浆水竟如此悲悯,含有对众生的温爱与仁慈。”这是从盐的品性来反思人性的异化问题。
杨海蒂的《烈焰之花》是写唐山花瓷的。在作家笔下,这是由纯色瓷器向花色瓷器的转变,她用灵动的文字勾勒唐山花瓷之美,其色彩、图案、线条、光泽、灵魂都让人销魂。尽管这种美可用各种形容词形容,但作者认为最好的内在表达是,“最朴素又最惊艳,达到高深莫测的艺术境界”。这可能是人工艺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还有一些写物之作值得重视。这包括何向阳的《碧水丹山》、王干的《里下河食单》、刘琼的《食,性也》、朱鸿的《菜之美者》、蒋新的《琉璃醉》、辛茜的《红花绿绒蒿》、杨文丰的《胭脂梦似的荞麦花》、赵瑜的《往日叙事》、王子罕的《“状元楼”的故乡味》、叶浅韵的《赘物记》、刘学刚的《花木有灵》等。
2022年的散文作品是丰富多彩的。本文只是撷取了其中的几朵浪花,希望能通过这几朵显示其整体气度与风采,也预示着散文创作的前景与希望。(作者王兆胜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总编辑)